《孟子》:離婁章句下·第二十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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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儒家經典著作,由戰國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萬章、公孫丑等人所著,與《大學》《中庸》《論語》合稱“四書”,也是四書中篇幅最長,部頭最終的一本,直到清末時期都是科舉必考內容。《孟子》共七篇,記錄了孟子與其他各家思想的爭辯、對弟子的言傳身教、遊說諸侯等內容,其學說處罰點爲性善論,護長德治。

《離婁下》共三十三章。二十三章告誡除非不得已,不要一擲千金,輕生重誼。

孟子·離婁章句下·第二十三節

【原文】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1。”

《孟子》:離婁章句下·第二十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譯文

孟子說:“可以拿也可以不拿時,拿了便是對廉潔的傷害;可以給也可以不給時,給了便是對恩惠的濫用;可以死也可以不死時,死了便是對勇德的褻瀆。”

【註釋】

(1)“可以與”至“死傷勇”:戰國之世,士多以一擲千金、輕生重誼爲尚,所以孟子以此語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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