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死刑的重犯成瑞龍簡介 他作案過程是在哪一年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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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龍(1973年1月10日—2010年11月2日),男,廣東連州人,出生於廣東連州大路邊鎮浦東管理區旱衝村。

被執行死刑的重犯成瑞龍簡介 他作案過程是在哪一年開始的

於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間分別夥同他人在肇慶、佛山、桂林、重慶持槍搶劫、殺人作案6起,殺害6人,致傷2人,並且槍殺了4名警察。一共犯案10起,殺害13人,劫財28.8萬元。此後,成瑞龍一直潛逃。

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過技術手段,終於將成瑞龍抓獲,並於2010年11月2日上午,被執行死刑,年齡37歲。

事件過程

1、搶劫海鮮檔老闆

時間:1995年 地點:廣東南海 案情:搶劫海鮮檔老闆,罪惡之路開始

1995年的某一天晚上,我跟蘭啓榮以及同村兄弟成×、成海芳等人,一起密謀搶劫南海桂城一個經營海鮮的老闆。我叫蘭啓榮先想辦法把老闆住宅樓下的防盜門打開,然後我們3個人上樓。蘭啓榮在樓下望風。我們兄弟3人進入事主家之後,將海鮮老闆一家3口綁架,把事主母子控制在小孩住的房間裏,我則負責看管海鮮老闆,並與其談價錢。老闆最終願意出20萬元。 我跟事主談好贖人的價錢後先走了,臨走時我還將老闆的手機和1萬元港幣、幾千元人民幣拿走。成×跟成海芳繼續留在事主家裏控制母子倆。老闆開他的小貨車回他的檔口拿錢,我叫蘭啓榮去收錢。收錢後,我與他們約定在一間士垛會合,但只有成×芳、成海芳來了。成×芳告訴我:成×被抓了。 我叫成海芳跟我們一起逃跑,但他說另外有地方去。我就分給他4萬元,然後各自分手。 過了很長時間,我從報紙新聞得知,成海芳與我們分手後,追蹤而至的警察發現了他,在抓捕過程中反抗,被警察開槍擊中,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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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劫殺房地產老闆

時間:1997年 地點:桂林 案情:劫殺房地產老闆

我和蘭啓榮逃離佛山後,到處東躲西藏,逃避警察追緝。一年以後來到廣西桂林,盡情揮霍享受搶來的十幾萬元錢財,並與蘭啓榮各自搭上了一個女朋友,過上了一段安逸日子。 我女朋友李×茹和她姐姐都在桂林從事桑拿按摩。有一天,我女朋友的姐姐說,她的老闆娘去日本旅遊結婚花了五六十萬元人民幣,那老闆娘的老公是做房地產生意的,很有錢。 在桂林住了差不多一年,在佛山搶來的十幾萬元已揮霍得差不多了。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當地警方清查出租屋,我和李×茹租住的地方被查封了,李×茹的2萬多元“非法所得”也被沒收了。我們的生活突然朝不保夕了。我想到了李×茹姐姐所在酒店的桑拿部老闆。 我和蘭啓榮來到桂林七星公園附近一個豪華住宅小區踩點。我們商量,綁架了房地產老闆後,一定要勒索1000萬元。拿着這筆錢潛逃出境。我們坐火車離開桂林來到湖南永州,在一家商場購買了作案工具後,返回桂林,大約晚上10時潛入老闆住的那座樓房,在樓頂靜候。 這件事情雖然已過去了十幾年,但由於是第一次幹這麼“大”的事,我還清楚記得那晚的情景:我同蘭啓榮從小區左邊那個樓梯上到平臺,平臺的左邊就是房地產老闆的房子,右邊也有一棟樓。我們就在老闆住房對面的樓頂觀察等候。凌晨1時許,老闆回來了。 我們兩人趕緊跑下樓,在一樓與二樓之間的樓梯拐彎處埋伏。老闆一到,蘭啓榮就衝出來,用尖刀頂住他的胸口,威脅他不要動。我用鐵鏈將老闆雙手反鎖起來。老闆拼命反抗,我把他摁倒在地。後來發現他渾身無力,不停喘大氣,卻說不出話來。仔細看看,原來是蘭啓榮用力過猛,把尖刀頂入了他的胸口。 我們搶過老闆的皮包,匆匆離開此地。臨走時,我拿刀向老闆背部狠狠捅了幾刀。我打開老闆的皮包,包裏除了一條比較小的黃金項鍊,還有10萬日元和幾張銀行卡,但卡里沒有存款。 在湖南永州市,蘭啓榮將那條小金鍊賣了1000多元。到浙江杭州市後,蘭啓榮又將10萬日元拿去銀行兌換,換得五六千元人民幣。

3、搶槍打死老警察

時間:1998年 地點:北海案情:搶槍打死老警察

在杭州過了一段時間,我們打電話回桂林,知道風聲不緊了,又偷偷潛回桂林,與女朋友團聚。1998年3月,蘭啓榮說廣西北海市經濟比較發達。我就叫他去那裏尋找綁架目標,而我就留在桂林。 不久,他傳來信息,說北海並非發達地方,還沒有找到“有錢人”,但他發現一個年齡比較大的警察一個人住在一棟樓裏,身上佩帶一支手槍。我叫他留意那警察的行蹤,有機會就搶他的槍。幾天後,蘭啓榮說已把槍搞到了。我叫他去靈山百貨大樓與我會合。在靈山見面後,他把槍交給了我,我們坐車往廣東。 路上,蘭啓榮告訴我,爲搞這支槍,他殺死了那名老警察。他首先潛入那老警察的家裏,靜候老警察回來,當老警察上樓梯時,他用一把事先準備的鐵錘,當場將警察砸死,隨即搶走他身上的手槍和彈夾中的子彈。 得到這支槍後,我有空就偷偷拿出來練習瞄準。後來我在一次入屋盜竊中,竟然偷到了7發子彈,更使我喜出望外,膽子也好像大了很多。

4 、尾隨槍殺一男子

時間:1998年 地點:肇慶 案情:尾隨槍殺一男子

我和蘭啓榮從廣西靈山到達廣東肇慶,就想用手中的槍“幹事”。到肇慶,立刻尋找作案目標。多天後,終於在一家證券交易所發現一個大約20多歲、身材瘦小、戴眼鏡的男子,男子要從銀行取10萬元現金,但銀行只給他提5萬元。第二天下午3時多,那男子又到證券交易所提取了5萬元,然後回單位上班。我們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見他開着小車回家。我坐摩托車緊跟其後,那男子下車後走進一條小巷,我也跟着走進小巷。走到了一棟房子的樓梯轉彎處,我忽然從後面用槍頂着他,叫他不要動。但他面無懼色,與我扭打起來。“呯———”的一聲,我的槍走火了,打傷了我自己的手臂。我挾持着該男子,把他拖下樓。這時蘭啓榮趕到,兩人合力把他拖到一樓的一個雜物房門口。聽到樓下的槍聲,樓上有人探頭出來查看,接着又縮進去了。我估計他們已報警,又一筆“生意”失敗。我朝該男子頭上開了一槍。蘭啓榮只搶到這個人身上的手機,其他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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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報復老闆卻殺兩警

時間:1998年 地點:佛山 案情:報復老闆卻殺兩警

“路上我們商量到佛山後找南海那個做海鮮生意的老闆,一方面搞點錢,另一方面又可以報復他,因爲他害得我一個兄弟死了,一個兄弟被抓了。”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時多,我們在佛山親仁西路下車,沿着路邊店鋪走了大約100米,後來穿過綠化帶進入人行道。這時有兩個男子共乘一輛女裝摩托車在我們身邊停下來。男子下車後,說他們是警察,叫我們接受檢查。這兩名不穿制服的警察,分別檢查我們兩人的身份證。我有個假身份證,但是很容易看出來,我就說沒身份證。我當時想,殺了那麼多人,進去就死定了,要脫身必須殺了這兩個警察。

當時我夾着一個黑色的手提包,帶密碼的,那個警察叫我打開包讓他檢查,我把包給他後退了兩步,當時槍在我的腰帶裏,我突然從腰裏拔槍出來,黑暗中警察發現我拔槍,趕快後退了兩步,我也退後二步,立即向那警察開槍。警察應聲倒下。檢查蘭啓榮的那個警察聽到槍聲,前來抓捕我們,我又趕緊向他開槍,這個警察也倒下了。蘭啓榮跑過來,與我一起離開現場。我們過了汾江橋,拐彎往中山公園方向走,卻見到有兩個警察開着警用摩托車來,在我們身邊停車,要檢查我們的證件。我還沒等他們停好車,就掏出槍來向他們射擊,其中一個警察倒在地上。我們趁機分頭逃跑。”

6、槍殺刑警副大隊長

時間:1998年 地點:桂林 案情:槍殺刑警副大隊長

大約一星期後我回到桂林,繼續住在女朋友李×茹家裏。過了兩三天,我忽然感到警察已跟蹤追查來到桂林了,必須遠走高飛。 當時我的槍是放在右褲袋裏的,我的手也插在褲袋裏,緊緊握住子彈已上了膛的槍,隨時準備掏出來射擊。當我經過一酒店門口時,見到有人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着我,走過幾步後,就聽到他們在後面大聲呼喊:“站住!我們是警察。”剛掏槍,過了橋馬上轉右,鑽進了附近一片城中村。接着有一輛摩托車載着兩個人追過來,坐在後面的人向我開槍。我見前面有條小巷,就不顧一切拐了進去。跑了十幾米,我忽然又往回跑,因爲我覺得開摩托車追過來的警察對我威脅最大,我要先幹掉他們,纔可能脫身。 那警察騎摩托車衝過要進小巷來追我,剛好我也到了巷口,我們幾乎撞在一起了,距離只有二三米遠。我立即舉槍向他的胸部射擊,他中彈倒在了地上。 後來我才知道,那個被我擊中胸部的警察,是桂林市公安局一名刑警副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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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槍擊治安員逃脫

時間:1999年 地點:重慶 案情:槍擊治安員逃脫

槍擊刑警副大隊長後,東躲西藏五六個月,大約是1999年春節前,我獨自流落在重慶市郊區,一晚我只穿一件單衣,忍着飢餓寒冷,在郊區農民的草堆裏熬到下半夜,進入一家儲蓄所行竊,偷了一些錢。 天快條小巷,誰知我的舉動引起了一個治安隊員懷疑,於是他追上來問我是幹什麼的,還叫我拿一邊巷口時,這個一直跟蹤我的治安員用對講機呼叫其他隊員過來幫忙,在巷口攔截我。 我一出巷口,就看見有幾個人站在外面等着我走出來。幾個治安隊員攔着我,其中一個問我幹什麼的,要拿我身份證、檢查我手拿的塑料袋。我突然從褲兜掏出槍來,向其中一個治安員頭部開槍。其他治安員馬上撲上來抓我,我又開了一槍,但沒有打中人。後來我被治安隊員掀倒在地上,幾個人緊緊抓住我拿槍的右手,還有人抓我的衣服。他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我右手,我右手一鬆,他們就把槍奪去了。我再趁機把衣服一脫,跑掉了。

8 、盜竊姦殺小女孩

時間:1999年 地點:江西 案情:盜竊姦殺小女孩

大約是1999年3月,我輾轉逃到江西信豐。 但是,我畢竟是個負案在逃、見不得光的人,只有靠偷靠搶維持生活。1999年七八月間,我從信豐縣跑到大餘縣,發現一家賓館防盜意識比較差,決定偷這個賓館。 我發現時左右,我潛入了幼兒園。沿着樓梯上三樓往左邊拐,進入靠近賓館那座樓的房間。 我沒有開燈,在房間裏等時機。大約一小時後,我聽到有人上樓的聲音,我馬上把門反鎖,接着有人在開房門,並聽到一個女孩說:“怎麼開不了呢?”後來她下樓了,我趕緊開門離開這房間。 我剛走到樓梯口,就碰到小女孩上來了,假意幫小女孩開門時,小女孩突然警覺,她問我:“你剛纔是不是在我的房間啊?”我說沒有。她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還責問我是不是小偷。我開始害怕了,繼而惱羞成怒,突然用左手卡着她的脖子,把她拖進房內,將她強姦後殺掉。 幹完這一切,對面賓館房間的人還沒有睡覺,我就挨着小女孩的屍體躺下睡着了。凌晨1時多,我醒了,打開書桌上的書包,發現她是個初二的學生。 我溜出小女孩房間,從幼兒園爬到賓館圍牆,再從圍牆爬上二樓。在那個沒有關窗的套房裏的牀頭櫃上拿了個皮包,裏面有兩萬元人民幣。

9 、盜竊敗露殘殺母子

時間:2001年 地點:江西 案情:盜竊敗露殘殺母子

2001年夏天,我還在南康縣認識了一個不知道真實名字的同道朋友“小九一”,並一起在南康打家劫舍。 有一天,我,兩人決定一同前往信豐找“長毛”,狠狠“教訓”他一頓。我們到信豐後,找了半天都找不到“長毛”,就商量弄點錢回南康。 天亮前,我們往縣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錢人家。我們就選擇靠近大馬路的一棟4層小洋樓下手。我們進入一戶人家,發現一個房間沒關門,輕推房門,見到一個大約30歲的女人和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在裏面睡覺。 看到她們母子睡得那麼香,我在外漂泊擔驚受怕多年的怨恨不禁油然而生,甚至有一種報復殺人的衝動。 我們進去搜刮財物,“小九一”在翻衣櫃時發出響聲,驚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見我們,發出“啊———”一聲大叫。我立即衝上去掐她的脖子。那女人也很強悍,一口咬住我的一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過來幫忙,先用匕首捅了她一刀,然後用力掰開她的嘴巴,把我的手指拉了出來。那女人帶傷繼續與我們廝打,並大聲叫喊,我倆合力將她殺死。 那女人在掙扎廝打時,也把睡在旁邊的小孩吵醒了。小男孩放聲大哭。“小九一”一刀殺了他。

10 、被查刀刺警察落網

時間:2005年 地點:江西 案情:被查刀刺警察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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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逃亡日子的不斷增加,也隨着殺人越來越多,我的心變得越來越冷漠,還產生越做越大的慾望。 2005年1位保險櫃盜走鉅額現金。我們上了一輛公交車,誰知遇到警察盤查,而我那個手持很多現金和幾部手機的“朋友”恰恰被警察盯上了。當時我坐在後排,眼見“朋友”落難,我拔刀向一名民警刺去,那民警躲避不及,從臉頰至耳際被狠狠刺了一刀,倒在車上。 另一個民警見狀,衝過來與我搏鬥。我揮舞刺刀,將那民警的手臂被劃傷。我刺傷了兩名民警,想趁亂下車逃跑。手臂受傷的民警也跳下車,撿起路邊的一塊磚頭,猛力向我砸來,我頭部被砸中,昏厥倒在地上。 我醒來時,已在看守所醫院了。龍南民警審訊我,我就說自己名叫“周全”,福建人,自幼無父無母流落他鄉。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入獄服刑。

逃亡生涯

13年的逃亡生涯,我失去了溫暖、快樂、幸福,失去了家庭,失去了人性。 父母、兄妹、老婆、孩子,漸漸從記憶中遠去,他們的什麼名字?忘了,只記得他姓何。1973年1月10日,是我出生的日子。9歲那年,我進入家鄉的小學讀書,14歲到鎮上的中學念初中,16歲就開始浪跡社會,與一班不三不四的同鄉混到佛山。1993年,我剛滿21歲,就因盜竊被佛山城區公安分局送勞教兩年。1995年,我剛剛解除勞教,又與幾名同鄉綁架南海一名老闆,勒索20萬元,從此成爲一名通緝犯。被警方通緝後,再也不敢回家了,14年來一直潛逃在外,家鄉的山水、父老的容貌、鄉親的語言,已經逐漸淡忘。在逃亡生涯中,我先後換過“成遂龍”、“成龍”、“李兵”、“黃龍”、“林強”、“李輝”、“何莫許”、“周全”等十幾個名字。連自己的名字都幾乎記不清了,何況母親何某的名字呢?

審判過程

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

2005年1月18日,成瑞龍又夥同他人搶劫被警方抓獲,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龍的信息被進行精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內受審。

被執行死刑的重犯成瑞龍簡介 他作案過程是在哪一年開始的 第6張

最終判決:2010年2月21日上午,佛山中院對成瑞龍一案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成瑞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成瑞龍本人認爲是意料中的事,未提起上訴。

執行死刑

2010年11月2日上午11點左右,成瑞龍在佛山殯儀館宣讀最高法院死刑複覈令時,他表情鎮定;在宣讀死刑令時,他左右腿交叉晃動,雙手手指不時輕釦。

成瑞龍的二審庭審辯護律師黃國根介紹,二審結束時,依成瑞龍的申請,法院曾安排成的父母、兄妹到法院與其會面,期間成瑞龍對家人表達了真誠的歉意,家屬也對其進行了安慰,成及家屬一起痛哭。

由法院、公安檢察院等派出的10多輛車組成的車

在之前的庭審中,成瑞龍一直都表示將捐獻遺體,但今天,執行死刑前,成瑞龍並未復提出該要求,所以估計成的遺體不能捐獻出來了。

上午9點30左右,成瑞龍保持“斯文靚仔”的形象,笑眯眯的被兩名全副武裝的警察押進法庭。成身穿黑色外套,顯得很有派頭。

在宣讀死刑複覈書的過程中,成多次向旁席張望,試圖尋找親人。在被押出法庭後,成瑞龍詢問書記員,是否有通知家屬到場,書記員表示,已經通知家屬,但未有家屬到場。成瑞龍對此表示很遺憾。

2010年11月2日上午,佛山中院根據最高法院的死刑複覈,對成瑞龍執行死刑。殺害了13條生命的成瑞龍,在被注射完所有注射死刑所需藥劑的30秒後死亡。他沒有兌現他的承諾,將器官捐給社會,只是留下一封遺書給他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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