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唐朝相比,宋朝的科舉有了哪些新的改革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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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科舉在很多方面都繼承了唐朝的制度,但有鑑於唐制中諸多積弊,又進行了廣泛的改革。跟唐朝相比,宋朝的科舉制有了以下新的發展,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1、錄取人數增加

宋朝科舉,起初是一年舉行一次。英宗治平三年(1065年),定爲每隔三年舉行一次。到太宗時錄取名額大增。

跟唐朝相比,宋朝的科舉有了哪些新的改革與發展?

2、應試者的範圍擴大

過去“工商雜類”出身的士人一直被排斥在仕途之外。宋朝衝破了這種限制,不講門第出身,工商雜類自可應試。到北宋末年,甚至僧道亦可應試。只要有奇才異行便可錄取。科舉應試者範圍的擴大,無疑對選才的質量是有好處的。

3、錄取程序簡化

唐朝科舉考試及第後,還要經過吏部考試合格才能任官。宋朝時,則一經考試錄取,立即授官,簡化了錄用程序。因此,更能吸引士人孜孜苦讀,以求聞達。

4、殿試成爲定製,考試製度變爲三級

宋朝爲了禁止謝恩於私門,於太平興國七年(982年)下令,禁止考生稱考官爲“師門”,自稱“門生”,以防考官考生結成政治集團,互相標榜,有礙於中央集權。乾德六年(968年),殿試成爲定式,沿襲不改。這樣一來,宋朝的考試製度就由兩級制增爲三級制,即州試、省試、殿試。

5、限制主考官的權力

唐朝的主考官是吏部考功郎中、員外郎或禮部侍郎。宋朝的主考官則是臨時差遣,年年不同,屆屆各異;還設有“權知貢舉”即副主考官若干人,互相監督。這樣,就限制了主考官的權力,以保證科舉考試比較公正地錄取人才。

6、考試內容的變化

北宋前期採用蘇軾派的主張,大體上沿襲唐制。王安石變法,反對以詩賦取士,主張務實,進士的考試項目取消了詩賦,專考經義和時策,增設明法科。哲宗元祐時兼顧詩賦和經義兩科,有詩賦進士,也有經義進士。

跟唐朝相比,宋朝的科舉有了哪些新的改革與發展? 第2張

7、考試規則日趨嚴密

宋朝考試規則比唐朝嚴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防止考生作弊的制度。宋規定考生不準帶書本入考場,但考詩、賦的一場可以攜帶查檢音韻的工具書,如《切韻》、《玉篇》等。爲防考生作弊,廢除了這個禮節,考生的坐具、茶具全部撤去。考試時,連喝水都不允許,可見防範之苛刻,以後也成爲定製。

其二,官員子弟的複試制度、宋代懲前代之失,一方面規定官員子弟可以參加考試;另一方面又規定,凡官員子弟都必須複試。

其三,廢除考官與考生之間的特殊關係。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年)下詔,“及第舉人不得呼知舉官爲‘恩門’、‘師門’及自稱‘門生’”。此後也成爲定製。

其四,糊名制度。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採納了將作丞陳靖的建議,禮部複試後上奏合格進士名單,實行糊名,只報等級,不論姓名,等皇帝同意後再拆開宣佈。鹹平二年(999年),禮部會試時,朝廷另派官員在卷首封印,明道二年(1033年),各州考試也採用此法,從此形成了嚴格的糊名制度。

其五,謄錄制度。宋真宗於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下詔設置謄錄院,專門負責謄錄試卷。封卷官員密封了考卷之後,送謄錄院,抄錄時,由內侍二人監視,再派朝廷官員校對考卷的原本和副本,以副本交禮部閱卷定等級。自此以後,也成爲定製。

其六,鎖院制度。宋代科舉考試雖由禮部主持,但禮部僅爲具體辦事機構,皇帝在考試前臨時任命朝廷大員主持考試,稱“知貢舉”。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任命翰林學士蘇易簡等人爲知貢舉,蘇易簡等人受命之後,爲表明他們公正,也爲了避嫌,不再回家,住宿於尚書省貢院,鎖門謝客,不與外人往來,從此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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