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科舉制度簡介 唐朝的科舉競爭究竟有多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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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錄取比例相對偏低,據《通典·選舉三》,唐代“貢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歲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無常數。”唐初大郡一般在3萬戶以上,以每戶平均5口人來說,至少有15萬人,換算下來,錄取比例爲總人口的1/50000。

到唐高宗時,錄取比例開始上升,特別是在武則天當政後,錄取名額大幅增多,科舉已成爲讀書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徑。

據《朝野僉載》:“乾封(唐高宗年號)以前選人,每年不越數千;垂拱(武則天年號)以後,每歲常至五萬。”

曾任洋州刺史的唐代經學家趙匡在其《舉選議》中稱,尚書省考試錄取,“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錄取率大概是5%。雖然此錄取率比唐初增加許多,但因考生越來越多,錄取率仍較低,所以出現了《通典·選舉五》所說的情況:“故沒齒而不登科者甚衆。”

唐朝科舉各科的錄取比例並不一樣。據《文獻通考·選舉二》:“進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即唐朝進士科的錄取率在1%至2%左右;明經科錄取率較高,比進士科多了10%。

唐朝科舉制度簡介 唐朝的科舉競爭究竟有多激烈

進士科錄取名額每次僅30人左右,故唐人李山甫詩中稱:“麻衣盡舉一雙手,桂樹只生三十枝。”唐代進士錄取要求嚴苛,寧缺毋濫。據《新唐書·選舉志上》,唐文宗李昂曾詔令禮部:“歲取登第者三十人,苟無其人,不必充其數。”

可能正緣於不能“濫竽充數”,唐朝的錄取率是科舉時代中國各朝中最低的。據清徐鬆《登科記考》中的統計:終唐之世,貢舉進士凡266次,及第進士爲6642人,平均每次進士及第不到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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