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言官權利到底有多大?聖旨都能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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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言官是個很有風骨的羣體,雖然級別低,但權力很大,可以考覈官員政績、參議軍國大事,甚至連聖旨都敢駁回。當時選拔言官的標準也非常苛刻,不僅要體貌端莊、德才兼備,還要勇敢正直。

明朝的言官權利到底有多大?聖旨都能駁回

一日,御史周觀政在奉天門值守,忽見太監帶着一個樂女進宮,立刻阻攔。太監說這是皇帝的命令,周觀政仍不肯放行,說必須由皇帝當面證明纔算數,太監只好悻悻地獨自進宮。過了一會兒,朱元璋親自出來向周觀政解釋,並對他大加讚賞。

朱元璋雖開了個好頭,但後繼皇帝不像話,於是言官的威懾力大打折扣。明武宗弄得朝野烏煙瘴氣,給事中周璽勸道:“陛下沉迷酒色,長此以往必將損身害國。”明武宗對他的忠告不屑一顧,而且變本加厲。正德十二年(1517年),明武宗要去張家口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巡關御史張欽立刻阻攔,並下令關閉居庸關,誰知他還是趁張欽疏忽之際溜出了關。

明朝的言官權利到底有多大?聖旨都能駁回 第2張

如果只是不聽言官的話,局面還不至於不可收拾,但後來朝中風氣急轉直下,將言官廷杖或下獄成了家常便飯。明武宗不顧國庫空虛,想去江南巡遊,一衆言官下跪進諫,他大怒,當場打死11個言官,其餘的或坐牢或流放。

嘉靖三年(1524年),兩百多個言官跪諫,勸阻嘉靖爲生父上尊號,結果慘案重演,哀號響徹大殿,血肉糊滿石階。言官們的心涼透了,從此學會閉嘴,甚至開始隨波逐流、貪贓枉法,官場風氣也隨之墮落。

御史巡視地方時,地方官往往下跪迎接,接待規格奢華鋪張,以致荒廢政事。嘉靖年間,直隸巡按御史季新芳來到廣平縣,因在放銃時受到驚嚇而鞭打縣令、誣告知府。不料知府是個硬骨頭,準備調集軍隊與季新芳幹仗,幸虧上級官員及時調節纔沒捅出婁子。

濫用權力可能還只是個別現象,但大肆行賄索賄到嘉靖後期已是言官的普遍行爲。好笑的是,很多御史的腐敗證據都是在巡視地方時敗露的——有的得罪地方官,被搜出金銀無數;有的半路丟了行李,結果被人發現其中的金銀珠寶;有的喜歡寫日記,詳細描述貪贓枉法的過程……對於言官的胡作非爲,朝廷已見怪不怪。右僉都御史殷正茂巡視廣西時,被發現受賄萬餘銀兩,首輔高拱得知後卻大大咧咧地說:“官員貪污多少都沒關係,只要能辦事就行!”

言官本是制約皇權的利器,如果他們因慘遭打壓而集體失聲甚或帶頭搗亂,整個朝堂的生態鏈就失衡了,後果不堪設想。折辱言官的代價有多慘重,明朝中後期愈發混亂的政壇已做出血淋淋的反面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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