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過的那麼慘,爲什麼崇禎不答應和皇太極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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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皇太極主動與明朝和談,那麼明朝末年過的那麼慘,崇禎也沒什麼底牌了,爲什麼他不答應和皇太極和談呢?不清楚的讀者可以和本站小編一起看下去。

皇太極是公元1636年稱帝、建立清朝的。也就是說,從那一年起,滿族就不再自認是明朝的一個少數民族,東北也不再自認是明朝的一個地區,皇太極也不再自認是明朝的一個部族了。他們搞獨立了!

以後的議和,是兩個國家的議和,而不是國家對地方的安撫。這個意義,你能搞清楚嗎?

晚清與宋朝不同。宋朝自北宋開國以來,就沒有對西夏、遼、大理、金等地進行過有效統治。遼與大理的建國時間,甚至比北宋還早。

明朝末年過的那麼慘,爲什麼崇禎不答應和皇太極和談?

所以宋與遼的事,是兩個國家、兩個政權的事。不管是澶淵之盟,還是南宋的紹興和議等等,都是兩個國家(平等或不平等)、兩個獨立主權(強或弱)之間的談判。儘管如此,南宋不敢收復被佔據的國土,還被罵了幾百年!

南宋喪權辱國,該罵!而明朝呢,自洪武七年(1374年),就在遼東都司轄境內開始實行軍屯,對東北地區實行有效統治了。

所以,東北是明朝的國土,而不是一個獨立國家。現在皇太極要求崇禎承認他是獨立國家了,這要求合理嗎?這條件合適嗎?這可以答應嗎?

其時軍力,清強明弱,而且明朝還有多支農民起義軍,農民起義軍又是由連年災荒引起。災荒、匪盜、邊患,明朝顧此失彼。想對清強硬,事實上是做不到的。

所以崇禎應該議和,但不能全盤答應皇太極的條件。談判嘛,也不能你說什麼、我答應什麼吧?又不是城下之盟,更不是被打服了投降。你漫天要價,我就地還錢,守住底線,求同存異。

比如承認主權、劃分國界之類的,是打死也不能答應的。但是經濟方面的要求,比如每年給多少黃金、換回多少人蔘貂皮之類,是可以商量的。因爲明朝的經濟遠比滿清發達,長期以往,可以把清的經濟納入自己的體系中來。

明朝末年過的那麼慘,爲什麼崇禎不答應和皇太極和談? 第2張

“擱置爭議”,發展經濟,爲自己爭取發展的空間,纔是崇禎的正確選擇。

可惜,暴躁的崇禎沒有這份耐心,那些“平時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的大臣也不給崇禎耐心。而君臣之間,缺乏互信,沒有集體觀念,更把岌岌可危的大明,向深淵裏推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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