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慈禧太后能控制中國47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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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裕太后對於慈禧太后的這一人事、政事,特別是權力安排,似乎很不滿意。

載潤曾回憶說:光緒帝逝世後,“隆裕一心想效仿慈禧‘垂簾聽政’。迨奕劻傳慈禧遺命溥儀爲帝,載灃爲監國攝政王之旨既出,則隆裕藉以取得政權的美夢,頓成泡影,心中不快,以至遷怒於載灃”。

“慈禧太后到了自知不起的時候”,“貪立幼君”溥儀,這純粹是“從她的私見出發安排的” , “以免翻她從前的舊案”。載濤先生的這一說法,自然有其道理,但有兩點值得人們思考。首先,載濤雖說此係慈禧太后出於私見,但細揣其意,卻是意指慈禧狹隘的個人得失之私見, 而並非那拉氏家族的私見,更非引發愛新覺羅氏與那拉氏兩家族矛盾的私見。其次,如果說慈禧太后完全是出於個人私見,由其親侄女隆裕太后直接垂簾聽政,把握清廷最高權力,豈不更爲穩妥?在筆者看來,慈禧太后的上述安排,既是出於個人的得失私見,同時又是歸還清廷最高權力於愛新覺羅氏的綜合考慮。

第二,慈禧太后所選立的兩任小皇帝──光緒帝載湉和宣統帝溥儀,都是愛新覺羅氏家族血統最近的近支親王后代,她的一切獨斷專行,雖會引起皇室親王和其他朝臣的不滿,但卻沒有人懷疑慈禧太后對於大清朝,對於愛新覺羅家族有所不忠或威脅。至於慈禧太后多次選立小皇帝,以及其與恭親王奕訢、醇親王奕譞、惇親王奕誴等人的矛盾與鬥爭,不但皆被他人理解爲, 即使是清皇室諸親王亦認同是爲大清朝內部的權力之爭,甚至不過是愛新覺羅家族內部的叔嫂家務之爭。

爲什麼慈禧太后能控制中國47年呢?

1861 年 8 月咸豐帝死後,肅順等人以 “擱車” 的形式要挾兩宮太后。慈禧太后向其胞妹、醇郡王奕譞的福晉哭訴說,肅順等人“欺我至此,我家獨無人乎?福晉言:七爺在此”。慈禧遂命醇郡王入見。醇王又向慈禧獻言“此事非恭王不辦”。 在此,慈禧太后顯然是把自己置於愛新覺羅氏皇權的真正代表者的地位,將自己與八大臣的權力鬥爭,輕易地轉化爲愛新覺羅家族內部近支親王與遠支宗親(如載垣、端華、肅順等人)及外姓家族(如穆蔭、匡源、杜瀚、焦祐瀛等人)的權力鬥爭。

慈禧太后在熱河草擬的治罪八大臣的上諭,也是其“請七兄弟改寫”後,帶回北京宣佈的。

恭親王奕訢當權時,每被召見,兩宮太后都稱其爲“六爺”,命人“給六爺茶”,以致奕訢因天長日久的叔嫂關係而淡忘了君臣間的等級尊卑關係。

慈禧太后本人在很多情況下,是以嫂嫂與小叔子間的關係來處理其與恭親王奕訢的政務與權力之爭的。慈禧太后的這一作法,得到了朝野上下的認同。如 1865 年慈禧太后罷革恭親王奕訢時,就有人認爲這不過是家庭糾紛,叔嫂之爭。後人黃浚在其《花隨人聖庵摭憶》中也說,自辛酉政變以後,清廷的部分實權“皆歸六爺矣,於是有叔嫂之爭”。

與此同時,慈禧太后也將自己與光緒帝間的分歧,歸結爲愛新覺羅家族內部的家務、家事之爭。清廷維新派官員王照認爲,慈禧太后與光緒帝在戊戌變法時期的種種矛盾,並非政見分歧,而是權力之爭,若就清皇室內部關係而言,則“純爲家務之爭”。王照的這一認識, 得到了部分當代歷史學者的認同。臺灣學者莊練先生在談到戊戌變法失敗的原因時,即曾不無惋惜地說:“一場關係國家前途極爲重大的變法運動,竟因家庭間的權力鬥爭而致徹底破壞。”1900 年義和團運動期間,慈禧太后看到列強要求其撤簾歸政給光緒帝的假照會後, 亦曾怒氣衝衝地說:“彼族竟敢幹預我家事。”

綜上所述可見,無論慈禧太后的主觀意圖如何,在客觀上,她的確成功地使人們普遍認同其對愛新覺羅皇室、家族是忠誠的,這應是其較爲順利地掌控清王朝最高權力長達近半個世紀的另一重要客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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