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欽明的一生有哪些成就?後世是如何評價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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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欽明(657-728年),字文思,號月朗,雍州始平縣(今陝西省興平縣)人,唐朝時期宰相、學者。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祝欽明,尤精《三禮》,明經進士及第,授翰林編修,遷門下典儀。長安元年,累遷太子率更令、崇文館學士、東宮(李顯)侍讀。唐中宗復位,拜國子祭酒、同中書門下三品。受到御史中丞蕭至忠彈劾,出貶申州刺史。歷任刑禮二部尚書,依附於韋后集團,冊封魯國公。景雲初年,受到侍御史倪若水彈劾,貶爲饒州刺史。開元十五年(728年),死於任上,時年七十二歲。

祝欽明的一生有哪些成就?後世是如何評價他的?

主要成就

神龍元年(705),奏議:《周頌·載芟》“春藉田而祈社稷”。《禮》謂“天子爲藉千畝,諸侯百畝”。則緣田爲社,稱王社、侯社。今曰先農,失王社之義,“宜正名爲帝社”。三年,唐中宗將親祀南郊,又奏言皇后亦合助祭。他認爲,按《周禮》,天神曰祀,地祗曰祭,宗廟曰享。大宗伯職稱“祀大神,祭大祗,享大鬼,理其大禮。若王有故不預,則攝位。凡大祭祀,王后不預,則攝而薦豆籩,徹。”又追師職稱“掌王后之首服,以侍祭祀。”內司服職謂“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供後之衣服。”。九嬪職雲“太祭祀,後課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據上述諸文,皇后應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祗且《周禮》正文“凡祭,王后不預”,既不專言宗廟,即知兼祀天地,故云“凡”。舊說以天子父天,母地,兄日,妹月,所以祀天於南效,朝日於東門外,以昭事神,訓人事,君必須躬親以禮。《禮記·祭統》曰:“夫祭也者,必夫好親之,所以備內外之官也。官備則具備。”又《漢書·郊祀志》雲:“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天地合精,夫婦判合。祭天南郊,則以地配,一體之義也。”據此諸文,即知皇后合助祭。經他奏議,定以皇后爲亞獻。祝欽明久居要職,對唐禮儀制度的完備,起有一定的作用。 選自《儒家文獻資料彙編》

祝欽明的一生有哪些成就?後世是如何評價他的? 第2張

人物評價

欽明官至國子祭酒,備位宰相,久居要職,對唐禮儀制度的完備,起有一定的作用。 兩唐書祝欽明傳對其多有貶伐,均以其力挺韋后陪祭爲據,爲封建男權思想所不容,然其所引俱有典籍可依,並非妄言,最多隻能算是抱守典籍的儒者,而所謂作“八風舞”更是酒後助興所爲,豈能作爲評論一個人德行的依據?視其一生,在朝爲官數十年,歷武后、中宗、玄宗三朝,多有建樹,並無大過,單看其屢落屢起,便知道肯定有過人之處。封建社會官場勾心鬥角,文人儒者更是以互相貶低爲能,後人不應僅以史籍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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