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明代妓女受歡迎的原因竟是比家裏的老婆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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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這就是男人的劣性根,只要是男人都希望家裏紅旗不倒,家外彩旗騙票票,所以,因男人的劣性根而衍生出來很多的行業,例如妓院,但是,小編現在要說的不是男人如何去偷歡,而是,爲何同樣是“性工作者”,明朝的妓女就比別的朝代的要收人歡迎得多呢?這是爲何?原來,明代妓女受歡迎的原因竟是妓女比家裏的老婆有文化?這要是真的那真真是晴天霹靂了。現在,請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明代妓女受歡迎的原因是不是如此吧。

驚!明代妓女受歡迎的原因竟是比家裏的老婆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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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性工作者”,明代的妓女爲什麼如此受到歡迎?

在《金瓶梅》第五十八回寫到西門慶過生日,叫來了妓院新秀“鄭愛月”,衆妻妾們好奇地對她的評頭論足時,透露了一些有趣的訊息,我們且看:

潘金蓮且揭起他裙子,撮弄他(鄭愛月)的腳看,說道:“你們這裏邊(妓院)的樣子,只是恁直尖了,不像俺外邊的樣子翹。俺外邊尖底停勻(比例合適),你裏邊的後跟子大。”月娘向大妗子道:“偏他(潘金蓮)恁(怎麼)好勝,問他怎的!”一回又取下他頭上金魚撇杖兒來瞧,因問:“你這樣兒是那裏打的?”鄭愛月兒道:“是俺裏邊銀匠打的。”(第五十八回)看得出來,鄭愛月身上不管是鞋子、頭飾的款式都比潘金蓮時髦,纔會惹來向來對自己“衣Q”品位自負的潘金蓮如此不恥下問。

這點出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原來明代的妓女在許多方面都比家裏的老婆有競爭力。這些競爭力不只表現在容貌、穿着上,更重要的,還表現在文化水平上。以西門慶家爲例:大老婆吳月娘雖然出身官宦,卻不認識字。反觀鄭愛月,雖然出身妓院,但由於專業訓練的緣故,她不但能夠彈曲唱詞,還能欣賞詩詞。這不稀奇,明代很多妓女甚至能文能武,還能寫詩跟客人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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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朝很多男人上妓院,與其說去發泄性慾,還不如說是去追逐“浪漫愛”。畢竟他們十幾歲就成婚了,在擁有三妻四妾的情況下,“性”資源並不缺乏。反倒是這些男人娶老婆憑的是媒妁之言,很多人一生是不需要跟自己的老婆談戀愛,也沒有機會談戀愛的。一方面有“談戀愛”的需求,另一方面則在容貌、才藝、時尚流行上都提供了比家裏的女人更好選擇的情況下,難怪男人對妓院趨之若鶩了。

妓女這一行業演化到現在竟成了比政令更嚴酷的其實是市場

從某個角度來看,明代妓女的定義和今日妓女的定義是不完全相同。這也是兩者興衰的原因之所繫。一定要換算的話,公式大概是這樣的:妓女(明)=性工作者+名模+流行歌手+選美佳麗……

明代的娼妓業擁有了那麼多充滿潛力的可能,可是到了今天台灣的公娼,把所有的這些可能一個一個拋棄,只留下了“性”工作,這個最具實用價值、卻也最不值錢的發展方向。難怪要走入偏門。 明代的娼妓之所以有身價,道理和現在的奢侈品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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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00年來公娼由盛轉衰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美學、風格、文化這些向來被我們的傳統當成是“缺乏實用價值”的觀念,原來也是一種真實得不能再真實的經濟實力。有實用價值固然好,但加上時尚、美學以及文化想象,價值更是得到乘方的效應。少了掌握這些觀念的能力,我們只好一直爲這些名牌做代工,賺取微不足道的蠅頭小利。

或許這是閱讀《金瓶梅》中的妓女,難得的一點建設性啓示了。

看到以上所述,小編這才知道,原來工作的競爭真的是無處不在的,連妓女都要如此的有文化,小編覺得自己這輩子都不能從事這一行業了。因爲小編我的文化好像挺有限的。而且,男人一有錢就犯賤,連嫖娼都要選擇有文化的,那像過去,唉,原來時代不同,對妓女的要求要不同了。難怪日前報紙報道臺灣公娼館生意蕭條,過去,“性工作者”也曾抗議遊行,要爭取工作權,要求政府不要禁公娼。看着照片中破落的娼館,徐娘半老的娼妓……忽然覺得,她們當初抗議時一定沒有想過:比政令更嚴酷的其實是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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