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殺掉兩個兒子 事後朱元璋還表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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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年間,南京有一姓史店員,他有個店員朋友,見他妻子長得漂亮,於是心懷不軌,想要得到她。

有一會,史某與這個朋友外出經商,結果溺水而死,史某死時妻子還沒有兒女,只能守寡。等她守喪完畢,史某的朋友就向她求親,她答應了。兩人結婚數年,生了兩個兒子,夫妻和睦。

明代女子殺掉兩個兒子 事後朱元璋還表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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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下大暴雨,積水灌滿了院子,孩子看見水很高興,便嬉鬧起來。這時有個蛤蟆想跳上臺階避水,她兒子就用棍子把蛤蟆撥了下去,不曾想,小孩子的無心之舉引來了殺身之禍。

史某朋友自以爲夫妻感情好,於是對妻子說:“史某溺水的時候,跟這個蛤蟆差不多。”妻子問爲什麼,丈夫透露史某活着的時候就想娶她。

明代女子殺掉兩個兒子 事後朱元璋還表彰她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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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丈夫外出,妻子趁機殺掉兩個親生兒子,並上告朝廷。朱元璋覺得女子很忠烈,於是將他丈夫繩之以法,並高度讚揚她。當時寫傳奇小說的人還寫了篇《蛤蟆傳》,以此弘揚該女子的“善行”。

明代女子殺掉兩個兒子 事後朱元璋還表彰她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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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天看來,這個女子的做法極不可取,當時的社會道德觀也令人膽寒。香港電影中都常說“禍不及妻兒”,何況親生兒子。雖然史某的朋友通過不法手段娶了他的妻子,但是兩個孩子並沒有錯,如果要懲罰,也只能懲罰史某的朋友,就算孩子有錯,也輪不到該女子自行處死。不過,兩個孩子的死並未引起朱元璋注意,他只關注妻子的貞烈。

這種道德觀,還是不要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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