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撮合潘金蓮和西門慶無非是三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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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水滸》,讀到的男人多是豪爽灑脫、俠肝義膽、敢打敢拼的英雄形象。

而女人呢?我們記住的是陰狠惡毒的王婆、無情無義的閻婆惜、風流淫蕩的潘巧雲和狂傲蠻橫的白秀英。偶爾也有個英雄,比如愛做人肉包子的孫二孃和“有時怒起,提起井欄便打老公”的顧大嫂,品來卻也是悍婦形象。

然而:

是她讓我們看到了惡毒女人的威力;

是她讓我們看到了人心的“花朵”;

王婆撮合潘金蓮和西門慶無非是三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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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讓我們看到了封建婦人的“夕陽紅”;

是她讓我們看到了老年人的“老有所爲”。

可愛的王婆大姐在水滸傳中是很出“風頭”的,她的戲份要比大部分梁山好漢多得多,她完全可以算得上水滸傳中一箇中級骨幹演員了。

王婆姓王,無名,年紀老了就稱作王婆,就像閻婆惜的母親被叫作閻婆一般。

“婆”並非尊稱,更多的有一種老婆子的意味。王婆的丈夫是誰,書中並沒有交代,王婆出場時,她已經是一個人生活的老寡婦了。王婆還有一個兒子,跟着別人去外地做生意了。王婆本人在東平府陽谷縣紫石街開了一間茶館爲生,生意好像也不怎麼樣。

何以見得?書中寫到西門慶幾次到茶館與王婆密謀,均沒有一個茶客在;武松回來後,武大一家經常託王婆代爲買菜買肉,說明王婆很閒;西門慶與潘金蓮在王婆處幽會多日,也沒見一個茶客前來打擾。

這些情況充分說明,王婆的生意實在慘淡得很。慘淡也就預示着貧困,否則王婆的兒子也不會跟着別人到外地做生意,若是像快活林那般生意,守着就夠吃夠喝、年年有餘了。王婆的第一次出場,是武大巧遇武松,將武松接回家來後,“央了間壁王婆”,料理了一桌飯菜。

這個時候的王婆,顯示出了她外向的性格,喜愛與人交往,這也符合她的職業特點。書中第二次提及王婆,是潘金蓮央她代爲“買下些酒肉之類”。大約潘金蓮是個年輕少婦,在那個年代是不方便獨自出門的,因此請喜歡與人打交道的鄰居王婆幫忙也在情理之中。

讀到這裏,我們都能感知到:武大郎家裏是沒有什麼好朋友的。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沒有人緣的武家,卻能輕而易舉地請動王婆大姐幫助他們做飯,而他們自己卻在樓上和武二弟弟聊天談笑。以正常人的觀點看來:王婆大姐的熱心程度不是一般的高啊!

也正是因爲熱心程度如此之高,爲自己埋下了禍根。

王婆撮合潘金蓮和西門慶,無非是三點原因:錢財、虛榮和兒子

錢財與虛榮很好理解。作爲市井小販的王婆,對錢財的追求不亞於如今的我們;而貪慕虛榮,不過是爲了讓“土豪”西門慶當自己的靠山。這都非常容易理解,而“兒子”是最費解的。

其實爲了兒子的原因的確很牽強,因爲書中僅僅提到了一句:西門慶問王婆大姐他的兒子在哪,王婆大姐回答說是和別人走了,且是否活在人世尚都不知。於是西門慶大哥深切地對王婆許諾,若王婆大姐的兒子回來,他會給其安排個好工作,王婆大姐聞之,萬分高興。

王婆撮合潘金蓮和西門慶無非是三點原因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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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王婆在當地並不出衆,西門慶也並不瞭解王婆的底細,錢財和虛榮是成立的,作爲一個母親,兒子的原因同樣成立。

王婆最後到底受的什麼刑罰致死?騎木驢?活剮?都不是,是綜合刑罰

大牢裏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裏,吃了一剮。

極刑分絞、殺、剮三個等級。絞刑一般適用於婦女,讓她們得一個"全屍",算是當年對婦女的優待。像王婆、西門慶之類通姦殺人犯,罪大惡極,都應該判處"極刑"。所以王婆得到了當年的"最高獎賞":不但被判剮刑,還享受了"騎木驢"遊街上刑場的殊榮。

一段描寫,當然不一定是宋代刑罰的實錄,而很可能是明代人加上去的。

朱元璋登基做皇帝以後,懲治貪官和淫婦特別兇狠:貪官只要貪污五十兩銀子以上者,就處"活剝皮"極刑,各地都設有"剝皮亭",剝皮之後,還要"揎草",放在剝皮亭內示衆。婦女只要因姦情而謀殺親夫,不但要受剮,而且要"騎木驢"遊街。

真實的宋朝,相較於其他朝代的刑罰有何突出特點?

宋代刑罰的主要特點是:主要刑罰趨輕弱化,但附加刑的使用卻逐漸重於主刑。與逐漸擴大使用附加刑的政策緊密相關,宋代刑罰是一個向兩極分化發展的過程,呈現出輕者愈輕,重者愈重的趨勢。

但宋朝刑罰的最大特點其實是“不殺文官”。

王婆撮合潘金蓮和西門慶無非是三點原因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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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文官勢力獨大,宋朝基本沒有太后專權、沒有太監專權,也基本沒有軍事割據。有些人以此就認爲宋朝政治開明、人權法制建設搞得好,那是大錯特錯的。言論自由、人權有保障,只是文官集團壓制皇權、控制軍權後可以享受到的特權而已,與普通老百姓並無關係。

相反,由於文官集團的腐化,老百姓所受的剝削和壓迫,甚至比其他朝代更甚。

宋朝針對人民的刑罰之嚴酷,是超過了漢、唐和明朝的。宋朝不殺士大夫,但是老百姓販賣私鹽超過二十斤就是死刑,販賣茶葉超過二十斤也是死刑,造反的就是凌遲處死。宋仁宗天聖三年(公元1025年),官方批准的大辟(斬首等死刑)人數就高達2436人,斷死刑數比唐代增加幾十甚至上百倍。

所以說,在水滸中我們看到的刑罰,如宋江、盧俊義等,更多都是來自於原著作者所活躍的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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