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慕蘭這一輩子:她坐了四次牢,兩次在解放前,兩次在解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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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一個皮包骨頭的老太太走出了秦城監獄。

她被直接送上火車,一列火車又換了一列火車,之後再換汽車,最終,她回到了大治——湖北東南一個小城。

那一天,下着瓢潑大雨,前來迎接她的親人們驚呆了,他們見到了這樣一個老太太。

黃慕蘭這一輩子:她坐了四次牢,兩次在解放前,兩次在解放後

他們無法把眼前這個兩眼凹陷的老太和家裏相片簿上的那張照片聯繫在一起,那張照片上,這個老太太是長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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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扣在她頭上的帽子是——叛徒、特務、歷史反革命、勞改釋放犯……

這一輩子,她坐了四次牢,兩次在解放前,兩次在解放後。耐人尋味的是,前兩次坐牢,是因爲被懷疑爲共產黨;後兩次坐牢,則因爲被認爲不是共產黨。

她叫黃慕蘭,一個紅色女特工——儘管她很討厭被人叫作“美女特工”之類的稱號。

2017年2月7日中午,她去世了,110歲。

黃慕蘭的一生,當然是一個傳奇。

但這傳奇,也許並不如她所願。

她其實有着比許多人都幸運的童年。

因爲有一個開明的父親,她沒有纏足,從小接受教育,作詩寫字。“五四”運動之後,12歲的她第一批進入長沙周南女校讀書,這所學校裏,有許多在中共歷史上閃閃發光的名字:

丁玲

向警予

楊開慧

蔡暢

……

看了上述名字,我們可以知道,黃慕蘭會成長爲一個怎樣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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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出嫁時有“一車廂的嫁妝”,然而她的丈夫——那位比她大四歲的世家子弟丈夫整天沉醉於鴉片中,偶爾還以打丫鬟出氣。黃慕蘭偷偷給前來看她的父親手裏塞了一張小紙條,紙條上說她過不下去了,要求回家。沒想到,父親居然同意了她的要求,讓舅舅把她接回了家,從此再也沒有和婆家聯繫。

黃慕蘭驚訝於父親的通融,很久之後她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秋瑾的粉絲。

沿着前輩秋瑾的路,黃慕蘭剪掉了自己的一頭長髮,在北伐前夕前往漢口,她投身宋慶齡和何香凝領導的婦女運動,擔任漢口婦女部部長。那時候,國共仍在合作,黃慕蘭不知道,她將面臨人生的一道選擇題。

國共兩黨在漢口的臨時中央曾經讓她去莫斯科學習,然而,瞿秋白來找她,希望她服從黨的安排,不要去。

於是,她沒有去,“要是去了,就和蔣經國是同學。”

“服從黨的安排”,這將成爲她一生的關鍵詞。

當然,不去大約還有另一個原因,她戀愛了。1927年,20歲的黃慕蘭在董必武、瞿秋白的撮合下,和中共中央機關報《民國日報》總編輯、中共中央軍委機要處主任祕書宛希儼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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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沒有舉辦任何儀式,董必武在會上宣佈了一下,報紙上刊登了“結爲革命伴侶”的啓事,黃慕蘭對這個啓事非常看重,因爲“對於我來講就是公開否定了我過去的包辦婚姻”。

但實際上,她並沒有和第一任丈夫離婚。

和宛希儼結婚之後,黃慕蘭開始了地下黨工作。她跟着丈夫前往江西,負責情報的聯絡和中轉。在那之前,只在傳說裏存在的“列寧用牛奶寫密碼”的故事,被黃慕蘭真實體驗了,只不過,他們用的是需要掌握濃淡尺度的米湯水,密碼有時被寫在《聖經》裏,在小旅館裏,聯絡員們以暗號接頭。

這種“潛伏”生活,黃慕蘭顯然是緊張而興奮的,更爲難得的是,她還得到了父母的支持,父親少年時的革命夢想,在女兒身上實現了——畢竟,黃爸爸當年還有一個好基友,叫譚嗣同。

過了一年,黃慕蘭生了一個兒子。

宛希儼都來不及看看兒子的樣子,就被派往贛西南,四個月之後,他犧牲了,年僅26歲。

很久之後,黃慕蘭纔得到了這個消息,告訴她這則消息的是饒漱石。請大家注意這個名字,在黃慕蘭之後的人生裏,這個名字還將出現多次。

這是黃慕蘭第一次與親人的死別。

這樣的死別,不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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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12月,她再次聽從組織安排,到上海擔任中央委員會機要祕書。在臨行前,按照組織上的安排,剛剛斷奶的兒子被送到了宛希儼的父母家。

沒想到,剛到上海不久,黃慕蘭就跳了黃浦江。

跳江的理由有點不可思議。

在上海,黃慕蘭遇到了武漢時的老相識賀昌,賀昌當時已經升任中央委員,聽了黃慕蘭的遭遇,賀昌便經常勸慰她,兩人之間,漸漸有了感情。有一天,賀昌向她求婚,她的第一想法是,要徵求組織同意。

組織同意了,但因爲賀昌的身份,組織上要求她隱瞞結婚經歷,對外只說自己是宛希儼的遺孀,到上海來找工作。

有一個人炸裂了,這就是之前一直對黃慕蘭展開追求的饒漱石,從江西到上海,饒和黃慕蘭在一起工作了很久卻沒有獲得佳人芳心。於是,他有點陰陽怪氣對黃慕蘭說:

喲,原來攀高枝去了!

這句話戳中了黃慕蘭,她覺得受到了莫大侮辱,在極端刺激下,她把一本會議紀要本丟在了黃包車上。她覺得自己沒辦法向組織交代,頭一昏,腦一熱,黃慕蘭跳江了。

第二天的上海小報上,出現了一條“妙齡女子失戀自殺被救”的新聞。這是被救起的黃慕蘭對警察撒的謊。

後來,她對前來採訪的密歇根大學教授王政承認,那時候,她曾經想過,是不是要回家。但她已經回不去了,她的母親告訴她,第一任丈夫認爲他們的婚約還在,曾經去她家裏找過她。

不能回家,只能繼續工作。周恩來派人領回了黃慕蘭,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她再次開始了自己的女革命者工作。可以說,爲了這份工作,她獻出了自己所有,1929年,因爲組織工人運動,身懷有孕的黃慕蘭被關進監獄,她拒不承認自己的共產黨身份——她一直津津樂道的,卻是在監獄裏,她在獄中難友彭湃的領導安排下,成立了一個黨支部。

100天之後,黃慕蘭出獄了,不久生下了孩子。孩子沒有姓黃,也沒有姓賀,取名盧小平——這是賀昌的主意,他沒有經過黃慕蘭同意,就把那個孩子送給了自己的同事盧彪,他的理由是:

把兒女看成自己的私有財產,那是小資產階級的私有觀念。我們都是屬於黨的,屬於人民的,將來他長大了,也是屬於黨的,屬於人民的。

這是黃慕蘭第二次和孩子分別。這個孩子,一直到解放後,才和黃慕蘭相認。

因爲受到李立三的牽連,賀昌被降職“靠邊站”,急於立功的賀昌希望前往蘇區打游擊,戴罪立功。他把報告打上去,依然沒有告訴黃慕蘭,然而,敏感的黃慕蘭還是感受到有什麼事情要發生,因爲那幾天,“他對我特別體貼”。

當得知賀昌決定前往蘇區的消息後,黃慕蘭哭了三天三夜,她堅決不願意服從分配。她已經失去了一個丈夫,這一次,如果不和丈夫一起去,她很清楚,等待她的將是什麼。

賀昌對她說,她的這種想法是“資產階級的愛”,而“你是屬於黨和人民的”。很快,組織上也下了決定,不同意她和賀昌一起去,理由是,去蘇區一路都是農村和山區,她的“皮膚太白”,很容易識破。

現在看來,另一個顯然是,組織上有更重要的任務交給她。“皮膚太白”的她在蘇區毫無用處,甚至有可能拖賀昌的後腿,而留在上海,她則可以利用自己的美貌、談吐與教養,繼續做地下工作。

她那麼像一個大家閨秀,事實上,她就是一個大家閨秀,以“名媛”的身份作掩護,開展工作更爲方便。更何況,她的身邊當時還出現了一位滬上鼎鼎有名的大律師陳志皋。

陳志皋對她頗有好感,陳志皋的父親特別喜歡黃慕蘭,還認她爲乾女兒,兩人剛剛相識,陳志皋的父親就利用自己的身份,幫助她營救出了被捕的中央候補委員關嚮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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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皋

黃慕蘭的自傳裏,在認識陳志皋之後,她委實做了好幾件大事,和營救關嚮應比起來,“第一時間通報向忠發的叛變”和“化解周恩來脫黨傳聞”這兩件事,更值得一提。

1931年6月22日下午,陳志皋約黃慕蘭一起去看電影。因時間尚早,兩人便找了一家咖啡館坐了下來。兩人忽然偶遇了一個叫曹炳生的人,他是租界當局的法語翻譯,和陳志皋是同學。

閒聊中,曹炳生聊起了一條“大新聞”,巡捕房捉到了一個共產黨的大頭頭,50多歲,口音很重,“酒糟鼻子、金牙齒,一隻手只有4根手指。這個人架子蠻大,但一點兒沒骨氣,還沒用刑就什麼都交代了……”

黃慕蘭把聽來的這個消息通知了潘漢年,潘漢年立刻意識到,這也許就是總書記向忠發,於是及時告知黨組織,周恩來等黨內領導人及時轉移,避免了黨組織的破壞。

而在周恩來離開上海兩個月之後,上海《時報》等報紙突然刊登出一則“伍豪等聲明脫離共黨的啓事”,“伍豪”是周恩來的化名,由於向忠發、顧順章等領導人的接連叛變,這則啓事在當時也迷惑了不少人。於是,組織要求黃慕蘭再次出馬,通過陳志皋,找到在《申報》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法國律師巴和,登了這樣一則啓事:

茲據周少山君來所聲稱:渠撰投文稿曾用別名伍豪二字。近日報載伍豪等243人脫離共黨啓事一則,辱勞國內外親戚友好函電存問。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絕未用作對外活動,是該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所謂243人脫離共黨之事,實與渠無關。

這則啓事確實很妙,既洗清了周恩來脫黨的罪名,又保護了律師,正如黃慕蘭晚年所說的:“啓事登出後,國民黨曾派人去找巴和,問伍豪在哪裏。巴和說:‘我的當事人是周少山,僅僅別名叫伍豪,你們要找的伍豪當然不是這個,而且他自己也登有啓事,你們可以直接去找他。’這個啓事的內容,明顯地分辨出來2月份那個伍豪啓事是僞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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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件事,在黃慕蘭的自傳問世之後,引起了許多人的質疑。原中共中央交通局局長吳德峯的女兒吳持生尤爲激烈,並要求出版社收回自傳。看來看去,質疑的論點無非是:這是黨組織的精心運作的結果,而媒體卻把重心放在了一個女人的個人功勞上,“造成一名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的生死繫於一個女子一顰一笑之間的誤導,這樣做已經歪曲了歷史,損害了共產黨及我黨領導人的形象。”(澎湃網對吳持生的採訪)

黃慕蘭的口述也許有誇大其詞的地方,但有兩點是不可辯駁的。第一,無論是不是組織的安排,營救關嚮應、通知潘漢年以及刊登澄清啓事的直接執行者,都是黃慕蘭。

第二,黃慕蘭確實是爲了黨組織,和陳志皋展開交往,也許組織一開始沒想到他們會談戀愛,但組織並沒看不出,陳志皋對黃慕蘭的愛意。因爲陳志皋有一次來看黃慕蘭時,賀昌還在家裏,只好躲在衛生間,聽見陳志皋對黃慕蘭說:“你又抽菸了,抽菸對身體不好。”賀昌沒有任何的不滿,而是非常高興地詢問陳志皋能否救出關嚮應。

和許多諜戰故事一樣,陳志皋愛上了黃慕蘭,並在1933年向她求婚了。

而這個故事,同樣疑團重重。

黃慕蘭的口述裏,在兩年裏,陳志皋向她求愛數次,但她都拒絕了,因爲惦記杳無音訊的賀昌,她用“門不當戶不對”這個理由拒絕了陳。但陳居然“咬破手指”,給她寫了血書。黃慕蘭再次向組織彙報了情況,最後,她根據組織要求,帶着“繼續支持營救被捕同志工作、婚後互不干涉個人行動、允許她將來與前夫遺孤相認”的3項約定,答應了求婚。

而在反對者看來,黃慕蘭當時和陳志皋結婚,完全是不顧組織原則的個人行爲,並沒有獲得組織同意。所以,在和陳結婚之後,組織對她做出了“淡化脫黨”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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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皋和黃慕蘭的結婚照

事實已經如迷霧一般難以認清,但同樣有一點不可否認,在婚後,改名黃定慧的黃慕蘭並沒有停止爲黨工作。

她曾經多次資助當時的進步社會活動,周海嬰在《魯迅與我七十年》中,提過自己跟着許廣平去向“上海抗日婦女中經濟實力最強的黃定慧女士”籌借款項。根據茅盾在《我走過的道路》中的說法,她甚至幫助了《魯迅全集》的出版:“大革命時代十分活躍的黃慕蘭此時已經改名黃定慧,他的丈夫是《每日譯報》的負責人,不過實際上出面活動的是黃定慧,因此,《譯報》與上海進步文化界的關係搞得很密切。她知道了出版《魯迅全集》遇到的困難後,就提出由她來擔保向銀行開個支付戶;這樣就解決了排印陸續付款的問題。”

她也曾經遇到家庭危機,陳志皋重逢了自己的初戀,不斷有人告訴她,陳志皋和初戀“舊情復燃”了。這時候,她只有一個想法,去延安。打了無數次報告,均不被批准。1942年,黃慕蘭到重慶見了周恩來夫婦,再次表達要求離開陳志皋前往延安。周恩來勸她不要離開陳志皋,“不要瞎吃醋”。不久,因爲“胡蝶行李被盜”事件,黃慕蘭再次被捕。在獄中,軍統反覆盤問她與共產黨的關係,然而一無所獲。在給軍統的抗辯狀中,她說:

我如反共,他年(與宛希儼)遺孤長成,將何顏相見呢?如以聯共有罪,請處極刑,裨獲從先夫於地下,雖死猶生。

兩年之後,黃慕蘭被保釋出獄。而這時,她還不知道,早在1935年,賀昌在江西打游擊戰時,遭到伏擊,被包圍了7天7夜,最終彈盡糧絕,壯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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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昌遺像

1949年,上海解放。黃慕蘭夫婦將迎來最令人瞠目的一刻,已經成爲華東局書記的饒漱石告訴黃慕蘭,她的黨組織關係不會被承認。她的老上司劉少文推薦黃氏夫婦任全國政協委員,也被否決。

陳志皋決定離開大陸,他覺得黃慕蘭的黨員身份不被承認,他之前所做的一切都付之東流。陳志皋對她說:“要是1942年的整風再來一次,你還能忍受嗎?”“我能。”黃慕蘭讓丈夫先走,而她帶着四個孩子留下,她始終相信組織會給自己一個交代,畢竟,她已經爲了組織,犧牲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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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皋和黃慕蘭以及他們的孩子

她沒能等到陳志皋,他們再也沒有見面,陳志皋後來在臺灣因心肌梗塞去世。1953年,她不得不寫信單方面跟陳志皋離婚。兩年後,因爲受到“潘揚案”牽連,黃慕蘭鋃鐺入獄,剛剛被放出來,又遇上了“文革”。

在文革中,她因爲箱子裏留着一件陳志皋的長袍,就被紅衛兵強行剃光頭:

你嫁到這樣的人家,還能是中共黨員嗎?你不是叛徒還能是什麼?還有臉不服判決上訴,對你這種人不加重處罰行嗎?

她每天要負責打掃六棟樓的衛生,並且不停檢查,寫交代材料,因爲寫了一句“永不消沉”,就被紅衛兵用軍用皮帶鞭打,皮帶上的鋼釦打斷了她的三根肋骨。

所以,當她被關進秦城監獄時,居然慶幸,覺得監獄比在外面受批鬥好太多太多。於是,有了開頭那一幕。

黃慕蘭走出秦城的那一天開始,她的工作似乎只剩下了一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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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的申訴要求,也只有一個,要求組織承認她的黨齡。許多人都勸她,既然已經落實政策,不要糾結,她和賀昌所生的兒子賀平對她說:“媽,當年您如隨同爸爸去了蘇區,說不定早已和爸爸一同犧牲了。還是現在這樣更好,我們都長大成人,你應該過上好日子了。”但黃慕蘭想的是:

如果我去了蘇區,我現在就是一個烈士了。

1991年,她最終獲得承認連續的黨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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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界對她的質疑,黃慕蘭始終不發一言,據說,她寫了好幾個版本的口述回憶錄,最詳細的版本她沒有公佈,因爲是準備交給黨組織的,不能夠對外公開,這是組織紀律。

要服從組織安排,瞿秋白對她說的那句話,她真的記了一輩子。

只有一次,她對來找她做口述史的王政第二次講起自己的故事,她忽然反覆說起她的第一任丈夫,說起那個大她四歲的世家子弟,說起她塞給父親的那張要求回家的小紙條,她說:

如果我的父母不是如此開通慈愛,或者我遇上一個好男人,也許我的故事就此結束了。

現在,她的故事真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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