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王朝是如何選拔宮女的 入宮生活又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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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歷朝歷代是如何選拔宮女的?宮女入宮後的生活又是如何?的故事,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本站小編一起看一看。

宮女,主要指在宮中供役使的女子。作爲皇權社會的產物,宮女在古代皇宮中佔據着極爲重要的角色,唐玄宗時期曾一度達到四萬餘人。那麼,數量龐大的宮女又是如何被選入宮中的呢?宮女的日常生活又是如何?

宮女的選拔:大致可分爲漢朝以前、漢朝至明朝、清朝時期三個階段

古代的宮女數量,從先秦時期到隋唐時期基本呈持續增長態勢,而從唐中期以後則逐漸趨於穩定。而由於宮女數量的增長,宮女的選拔方式也在隨之改變。

1、漢朝以前:主要源於戰俘。漢朝以前,君王宮殿規模普遍偏小,因而宮女的數量其實並不多,即使在西漢初年,宮女也僅有十幾個人而已。西周以前,在奴隸制度下,社會底層的奴隸便主要由戰爭中的戰俘組成,而其中一些女俘便被挑選出來進攻王宮,擔負起服侍帝王的工作。春秋戰國時期,雖然奴隸制開始廢除,但由於長期戰亂中仍然具有大量戰俘,因此宮女的來源仍然以戰俘爲主,不過與之前悲慘的奴隸不同的是,此時運氣較好的宮女已經有可能逆襲爲妃子。

古代王朝是如何選拔宮女的 入宮生活又是什麼樣的

2、漢朝至明朝:民間選拔“良家女”。隨着漢朝皇宮規模的擴大和制度的完善,宮女規模開始擴大,到漢武帝時突破千人,到漢桓帝時則達到五六千人,晉武帝司馬炎時期則突破萬人,到唐開元、天寶年間時甚至躍升至四萬,但此後數量又開始減少,到明朝時數量開始被維持在萬人上下。

由於數量的激增,再加上奴隸制徹底退出舞臺,戰俘已經不能滿足皇宮的日常需要,爲了維持宮廷運轉,朝廷便開始從百姓家中挑選年齡在13歲至20歲的“良家子”。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的“良”不是指犯罪與否,而是指“良民、賤民”之分,即從軍不在七科謫內者或非醫、巫、商賈、百工的子女。

不過,早期的選拔的相對較爲簡單粗暴,只要滿足核心條件“良家子”,便很容易被選入宮中。例如《晉書·武帝紀》中便記載,司馬炎在泰始十年(274年)下詔選拔宮女,而且一次性便選了五千女子進入宮中,一時間“母子號哭於宮中,聲聞於外”。

而隨着時代的發展,“選秀”過程也開始規範和標準化,到明朝時期已經相對較爲完善。例如紀昀在《明懿安皇后外傳》便明確記載,明代天啓元年,明熹宗曾下令選拔天下淑女13至16歲五千人,集於京師,將她們分爲幾十個組。首先由內監察視挑選,第一天將稍高、稍矮、稍肥、稍瘦的淘汰;第二天則檢查耳、目、口、鼻、發、膚、領、肩、背,將不周正者淘汰,並聽其聲音,稍有雄厚、粗劣、難聽、混濁、口吃的都淘汰;第三天則量其手足,再讓她們走數十步,觀其“丰度”,去其腕稍短、趾稍巨者,舉止稍輕躁者,去者復千人。

古代王朝是如何選拔宮女的 入宮生活又是什麼樣的 第2張

經過三天的選拔之後,剩下的一千多名宮女將被充入宮中作爲宮女。然而這還不算完,皇帝又令宮中穩婆將她們分別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再選出三百人爲宮女頭目。在宮中生活一個多月後,又根據她們的性情、言行以及帝王的喜好,選出五十人爲妃嬪。

3、清朝時期:主要源自於旗人女子。清朝基本沿襲了明朝的宮女制度,但在選拔方式和選拔範圍上卻有着明顯不同。清朝時期,所有在旗女子都要經過選秀,而不在旗的女子想要參加選秀卻也根本毫無可能。按照固定,所有在旗的十四歲至十六歲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次的選秀,如果因故沒能參加,下次也得補上,且規定沒有經過選秀的嚴禁私自聘嫁。

選秀時,先由各旗根據戶部行文將選秀女子資料報至戶部,再由皇帝決定選秀日期,之後戶部行文各旗,參選女子按期將秀女送至紫禁城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之後由太監進行初選,被淘汰者可返家自行聘嫁,而通過篩選被記名的,則還要再次進行挑選。通過初選的秀女會由太監引入宮中,在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由皇帝或太后選閱,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複選,複選而未留者,也稱爲撂牌子。而通過層層篩選者,要麼被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要麼便被留在皇宮之中成爲宮女(個別會成爲后妃)。

宮女的生活:規律且嚴格

宮女的生活其實和後鞏固宮女數量密切相關,在宮女數量相對較少的漢朝,宮女的待遇還普遍較高,例如漢朝最低一級的女官保林,其一年的俸祿高達192斛,根據換算相當於現代的5184斤,按照人均一天一斤糧食來算,一個保林一年便可養活14口人。而且,由於當時的後宮規模相對較小,且宮殿規模也不大,因而工作也相對較爲輕鬆。

古代王朝是如何選拔宮女的 入宮生活又是什麼樣的 第3張

而隨着宮女規模的擴大,管理制度也開始相對完善,宮女們根據職司分屬各個部門,例如隋文帝時期的六尚、六司、六典,隋煬帝時期的六尚局轄二十四司等等。宮女們便根據各自的職司,在各個部門女官的管理下完成日常工作。

總體來說,宮女們的日常工作其實並不繁重,但身處大內皇宮,管理卻是極爲嚴重,限制同樣極多。與此同時,由於宮女規模的擴大,宮女的待遇也在持續降低,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簡陋,只有女官待遇稍好。

與待遇低下比起來,更難以接受的是,宮女一旦被選入宮,便就此失去了自由,不僅終身困於皇宮之中,不能與父母相見,更不用說結婚生子了。直到清朝時期,才規定宮女可以在二十五歲可被釋放出宮。

以明朝爲例,明朝的宮女日常除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外,還要在女官的教習下讀《女訓》、《女孝經》等書。稍有違規者,便會被處以“墩鎖”、“提鈴”和“板著”等處罰。“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明宮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徐行正步,風雨無阻,高唱天下太平,聲緩而長,與鈴聲相應。“板著”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左右,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有嘔吐成疾,乃至殞命的。

古代王朝是如何選拔宮女的 入宮生活又是什麼樣的 第4張

而且,宮女生病也很難得到及時治療,只能自生自滅。《明宮史》有載:在金鰲玉橋西、櫺星門迤北羊房夾道(今名養蜂夾道),內有安樂堂,宮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樣,發到這裏,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等死。

生前待遇如此,即使死後也沒有葬所,通常是在火燒後屍灰填入枯井。直到到嘉靖年間,有一個貴嬪捐錢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其屍灰入井的,則埋此地中,至此纔有了埋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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