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著名河防大臣 水利學家賈魯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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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魯(1297年—1353年),字友恆,元代高平(今屬山西晉城)人,元代著名河防大臣、水利學家。

元代著名河防大臣 水利學家賈魯簡介

少年時聰明好學,胸懷大志,長大後謀略過人。1343年詔修遼、金、宋三史,召賈魯爲宋史局官。歷任東平路儒學教授、戶部主事、中書省檢校官、行都水監,其間,針對當時“黃河決溢,千里蒙害,浸城郭,飄室廬,壞禾稼,百姓已其毒”,沿河人民背井離鄉,賣兒賣女的悲慘局面,公元1351年,賈魯被任命爲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進序二品,授以銀章。賈魯親自率人修築黃河,多次領導治理黃河,拯救民衆於洪水之中

生平簡介

賈魯,字友恆。河東高平(今屬山西)人,是元代著名的河防大臣,也是一位在治理黃河上卓有成效的水利專家。廿八歲時,任東平路儒學教授,又被選爲丞相東曹椽、戶部主事。後又奉詔專修遼、金、宋三史,擔任宋史的局官。賈魯擔任中書省檢校官後,針對當時的社會問題提出改革時政的、長達數萬言的主張。元惠宗任命賈魯爲行都水監。賈魯領受任務後,繪出了精細的治水圖,同時提出了兩個治河方案。後來採納了賈魯的第二個方案。公元1351年,賈魯被任命爲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進序二品,授以銀章。賈魯親自率人修築黃河。最後因鎮壓農民起義軍的戰爭中去世,終年五十七歲。

元代著名河防大臣 水利學家賈魯簡介 第2張

延佑、至治年間(1314-1323)兩次中舉。泰定初年(1324年),任東平路儒學教授,後任潞城縣尹,又升爲戶部主事,未及上任,服父喪回籍。後被起用爲太醫院都事。時詔修宋、遼、金三史,又調任宋史局官。書成後,遷燕南山東道奉使宣撫幕官。官員考績中名列第一,又調任中書省檢校官。上書指出當時富戶兼併貧民及流亡人口,致使國家租賦收入流失之弊。不久任監察御史,提出御史奏事應直接呈給皇帝,而不應經過其他官員。後升任都事。調任山北道廉坊副使。又被召回任工部郎中,提出關於工程建設的19項建議。至正九年受命主持山東、河南等處行部水監。至正十二年升任中書左丞,次年病卒。享年五十七歲。

活動軌跡

元延至元年間

兩次以明經領鄉貢。泰定初,授東平路儒學教授,後改任潞城縣尹,屢升至戶部主事。至正三年(1343),詔修遼、金、宋三史,召賈魯爲宋史局官。歷任中書省檢校、檢察御史、山北廉訪副史、工部郎中等職。其間,針對當時“黃河決溢,千里蒙害,浸城郭,飄室廬,壞禾稼,百姓已 其毒”,沿河人民背井離鄉,賣兒賣女的悲慘局面,賈魯曾多次領導治理黃河,拯救民衆於洪水之中。

至正四年(1344)五月

黃河決河改道。河水在山東曹縣向北沖決白茅堤,平地水深二丈有餘。六月,又向北沖決金堤,沿岸州縣皆遭水患。今河南、山東、安徽、江蘇交界地區成爲千里澤國。爲保證運河通航保護山東、河北沿海地區的鹽場不被黃河沖毀,緩和黃泛區民衆的反抗,元政府不得不大規模治理黃河。

元代著名河防大臣 水利學家賈魯簡介 第3張

至正八年(1348)二月

元政府在濟寧鄆城立行都水監,任命賈魯爲都水使者,次年五月,立山東、河南等處行都水監,專治河患。丞相脫脫召大臣研討“治河方略”,賈魯力排衆議,主張“河必當治”、“必疏南河、塞北河,使復故道,役不大興,害不能已”。此間,賈魯“考察地形,備其要害”。循行河道,往返數千裏,掌握了河患的要害所在,他將觀察所見繪成圖,並提出兩種治河方案:“一是修築北堤,以制橫潰;一是疏塞並舉,挽河東行,以復故道。”最後決定採用後一方案。至正十一年(1351)四月初四日,詔命賈魯爲工部尚書、充總治河防使,進秩二品,授以銀印。徵發民工15萬,軍士2萬,興役治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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