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官員退休中只有宋朝最爽,爲什麼明清兩朝最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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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正常退休叫作“致仕”,古人還常用致事、致政、休致等名稱,源於周代,漢以後形成制度。《尚書大傳.略說》:“大夫七十而致仕,老於鄉里,大夫爲父師,士爲少師。”鄭玄注:“所謂裏庶尹也。古者仕焉而已者,歸教於閭里。”也就是說一般致仕的年齡爲七十歲,有疾患則提前。官員以何官稱致仕,致仕後的俸祿數目及是否朝見等待遇,與其原官品、功績及皇帝的恩寵程度有關。到了唐朝就已經把編制問題作爲立法的重要內容之一。唐代要求官員年老致仕,形成禮法上的約束機制;同時提供諸多政治、經濟和生活待遇,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對致仕官員,唐代統治者表現出了較好的尊重態度,從而形成一種致仕榮耀、知止求退的社會風氣。按照封建禮法,官員欲退,則皇帝必稱社稷所倚而加以挽留,官員則以不能阻塞後人予以堅持,反覆數次之後,皇帝不再勉強,以優厚待遇讓官員回鄉安度晚年。對老而無用的官員優待致仕,體現的是皇帝的恩賜;不願意尸位素餐,全身而退,體現的是官員的道義。所以,“君以恩御臣,臣以義事君,貪以是息,而讓以是作。”

歷史上官員退休中只有宋朝最爽,爲什麼明清兩朝最慘!

宋代是中國古代致仕制度即退休制度的完善定型階段。北宋官僚機構龐大,官員衆多, 宋代統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條例和法令,使致仕制度更加完善系統。《宋史·職官十·致仕》中侍御史知雜事司馬池說:“文武官年七十以上不自請致仕者,許御史臺糾核以聞。”但是也可以有例外情況。個別武官可延至80致仕。少數元老、勳賢等可以留任,有的致仕官吏在朝廷需要時還可以復出任職,稱“落致仕”。但宋朝也曾規定:“雖未及七十,但昏老不勝其任,亦奏請之。”如果確因昏老不能任事或自願就閒,可以申請提前休致。爲了鼓勵官員們按時致仕以及酬勞從政功績和保證晚年生活所需,從太宗中期起規定退休官員可以享受各種優厚的待遇,宋代官吏致仕後的待遇主要包括俸祿、升轉官階、蔭補、要求朝廷恩例等。宋代官吏在沒有犯罪的前提下正常致仕,不但可以享受優厚的俸祿和實物待遇,還可以升轉官階,中高級官吏退休時還可享受到一定的“蔭補”與“恩例”優待,這對宋代官吏致仕的制度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對於在任時曾經犯罪的官吏,不給俸或不予恩蔭,抑制了官吏的腐敗,也促進了官吏素質和道德水準的提升。到了明朝則規定,三品以上官員按現職退休,四品以下,任現職滿三年且無大過者,可升一級致仕。明中葉改爲業績突出者可升兩級致仕。退休金方面,明初曾規定致仕官食原俸,但很快就予以取消。後來又規定退休官員一般情況下不發放退休金,但不會讓你喝西北風的,若家貧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給米二石,修(終)其身”。清朝也基本上是按照明朝的退休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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