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處是哪個皇帝設立的 軍機處相當於現在的什麼部門

本文已影響2.62W人 

軍機處,是清朝自雍正開始設置的中樞決策機構。

 簡介

軍機處也稱“軍機房”、“總理處”,於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設立。雍正帝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泄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爲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均爲兼職。乾隆帝時期復設軍機處,從此成爲清朝的中樞權力機關,一直到清末。

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爲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祕書處。同時,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

另外,軍機處在辦公場所和官員設置上沒有正式的規定,也無品級和俸祿。需要強調的是,軍機處雖然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但歸根結底聽命於皇帝,成爲封建皇權的統治工具。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責任內閣成立後軍機處被撤銷。

軍機處是哪個皇帝設立的 軍機處相當於現在的什麼部門

  軍機處

歷史沿革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一月,在內閣外另設立南書房,“揀擇詞臣才品兼優者充之”,直接起草諭旨與處理機密奏議。

軍機處是哪個皇帝設立的 軍機處相當於現在的什麼部門 第2張

乾清門外西側內右門以西,隆宗門內北側,坐北向南的十二間廬房的最東端,也是原來侍衛值宿房的最東端,現在侍衛值宿房內設有“軍機處史料展”。

雍正四年(1726年),籌劃用兵西北,爲求保密並削弱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密旨兩路軍需由怡親王允祥、學士張廷玉、蔣廷錫、總督嶽鍾琪於內廷密籌辦軍需。之後二年餘,各行省尚不知出師西北之事。隸屬於戶部,亦稱戶部軍需房,滿文檔案軍需房、軍機房、軍機處曾同時存在。雍乾時人葉鳳毛在《內閣小志》:“(軍機房)即內中堂,即內中堂辦事處也。凡內外大臣摺奏有不交部即令中堂議覆者,洎廷寄各省諭旨,始皆園值人爲之。有滿舍人舒赫德、雅爾哈善,漢舍人吳元安、蔣炳,願不換班,長侍內中堂。時西北兩路出師徵策妄,戶部別立軍需房,司官翁藻主之,於是襲其稱,亦曰軍需房,漸易爲軍機房,又以房爲處”故軍機處的產生與西北用兵並無直接關係,僅借用其名稱,亦非削弱內閣,而是內閣在內廷的值房。其位置常在圓明園出入賢良門外御河南軍機堂,只有冬季在隆宗門內或西苑門北作爲值廬。

《清史稿·職官志》載:“雍正十年,用兵西北,慮儤值者泄密,始設軍事房,後改軍機處。”

雍正七年(1729年),清軍大舉征伐西北兩路,六月初十(7月5日)正式設立軍需房於隆宗門內北側(乾清門外西側),公佈密辦軍需人選,選內閣中謹慎縝密者入值,以處理緊急軍務。旋即改稱辦理軍需處或軍需處,再改稱辦理軍務處、軍機房。

雍正八年(1730年),始稱軍機處,以張廷玉、蔣廷錫、馬爾賽入值辦理一切事務,成爲定製。

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正式定名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並由禮部鑄造印信,用“辦理軍機印信”字樣,“並行知各省及西北兩路軍營”。

由於軍機處本是一個非常的臨時機構,自誕生之日起就擺脫了正式官僚體系的壅滯、繁瑣的毛病,非常適合皇帝加強君權的意願,所以,在準噶爾戰事平定之後,按理應裁撤軍機處,但結果非但不將其撤銷,反而進一步擴大了軍機處的權力,使其超越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成爲最主要的政治核心。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乾隆帝即位後,以西北軍事底定,撤除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兼理軍機事務,簡稱總理處,以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保和殿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爲總理事務王大臣,原軍機大臣訥親、徐本、班第、索柱、豐盛額、海望、莽鵠立、納延泰改在總理處“協辦總理事務”或“差委辦事”。

乾隆二年十一月廿八日(1738年1月17日),準總理事務王大臣解職,復設辦理軍機處,以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入值。

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後,軍機處之決策權漸移。但在奕訢失勢後,軍機處又重掌大權。

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成立後撤銷。

軍機處主要成員爲軍機大臣及軍機章京。軍機大臣員額無定,最少時以三員爲度,最多不超過十員,通常爲四至七員,尤以五至六員爲最常,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充任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設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一般由滿族親王或大學士擔任。

其他任職者,按各人資歷分別被任命爲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軍機大臣須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隨時召見。另選內閣中書等官充軍機章京,通稱“小軍機”,滿漢各半,掌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覈奏議。軍機處具體職掌爲:撰擬諭旨和處理奏摺;議大政,議後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讞大獄,參與重大案件審擬;參與對重要官員的任免和考覈;隨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辦事件等,用字寄上諭的名義對各地各部官員發佈指令,凡特旨簡放大員,如大學士、六部、九卿、督撫、將軍、提督、學差、主考及駐外使臣,皆由軍機處開單請旨。

 職權

軍機處沒有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

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軍機處實際上是皇帝的祕書機構,軍機大臣職責是向皇帝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政策,決策權完全在皇帝身上。因此軍機處並不是中央的最高行政機關,充其量只能說是皇帝用作行使權力的執行機關。

乾隆朝,設置“議罪銀”制度,在軍機房設置密記處管理《密記檔》,全由內務府滿人擔任,乾隆二十八年起,第一宗議罪銀由軍機處查催,和珅掌權後,議罪銀方經軍機查催交內務府。

 主要特點

 不存定製

軍機處辦公的地方不稱衙署,僅稱“值房”。軍機大臣的值房稱爲“軍機堂”,初僅板屋數間,後來才改建瓦屋。軍機章京的值房,最初僅屋一間半、後來纔有屋五間。軍機處也無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

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中央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運行高效

軍機處的辦事效率很高。根據內閣制度,下屬官員有事題奏,或皇帝頒發詔旨,都是經過層層機構,輾轉交送,常常要花費很多時間。軍機處則不然,一切均由大臣和章京通同辦理,皇帝有諭,隨時奉詔承辦,而且必須當日事當日畢。在通常情況下,軍機大臣每日早5點左右進宮應召覲見皇帝,有時一天召見數次,主要是承受諭旨,然後回堂擬寫。起先由大臣親自主稿,後來才改由章京起草,大臣擬定。經皇帝認可後,按照諭旨的性質分“明發上諭”和“廷寄上諭”兩種形式向下傳達。明發上諭指交內閣發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諭因奏請而降旨,事屬機密,由軍機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根據事情的緩急,或馬上飛遞,即日行300裏,或400裏,或500裏,或600里加急,一律由軍機章京在封函上註明。封口及年月日處,加蓋“辦理軍機處”銀印。如遇特別機密緊要的密諭件,則由軍機大臣自行繕寫封固,上寫“軍機大臣密寄”。這一套廷寄制度,減少了很多中間環節,大大加快了辦事速度。

嚴格保密

軍機處在清代初設階段,由於無保密制度。時有部院官以啓事畫稿爲名,偵探消息傳播街市,目爲新聞。造成清廷許多軍國要事的嚴重泄密,其後果是可想而知的。這嚴酷的教訓,使清代軍機處不得不對保密規制進行強行規定。據清吳振棫《養吉齋叢錄》載:軍機處自清朝嘉慶以後其保密規制始嚴,規定凡軍機大臣只准在軍機處輸諭旨,部院稿案不準在軍機處輸,司員不準至軍機處啓事,軍機章京辦事處(章京系專職辦事官員)不許閒人窺視,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準至軍機處與軍機大臣談論。至於通諭王公大臣之事,在乾清門階下傳述,不許在軍機處傳述。並命科道官一人輪日至隆宗門內糾察。與此同時,軍機處所收到的各類奏摺和皇帝硃批的諭旨,都有一整套嚴格的保密管理規定,每日奏摺,於寅卯二時發下,由軍機章京分送各軍機大臣互閱。凡皇帝在奏摺上批有“另有旨”、“即有旨”的奏摺,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奏摺,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黃匣中,交軍機大臣捧入請旨,然後由軍機大臣根據皇帝的旨意,命軍機章京起草諭旨,經皇帝石硃筆改定後,交各部院速議速辦。爲防止文件在傳遞過程中的失密,由軍機處將文件密封后交兵部捷報處遞往。

在文件的封袋上,分別規定右書“辦理軍機處封”,左書“某處某官開拆”,至於皇帝親筆改定的諭旨,在封袋上,則居中大書“傳諭某處某官開拆”,其封口及書年月日處皆鈐印。除此之外,皆使領者(領取文件者)註明畫押於簿中,謂之“交友”。這可謂保密責任到人了。

清軍機處還實行了嚴格的歸檔保密規定,值日章京。凡所奉諭旨,所遞片單,均鈔釘成冊,按日遞添,月一換,謂之“清檔”。凡發交之折片,由內閣等處交還及匯存本處者,每日爲一束,每半月爲一包。均責成章京檢覆無訛,按季清檔,月折及各種存貯要件,收入櫃中,值日者親手題封,謂之“封櫃”。清軍機處還設有專門的檔案房,有專職的保密人員管理這些檔案,由此而使軍機處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時,爲後代留下了許多難得的珍貴史料。

 歷史地位

地位

軍機處總攬機要,還有向皇帝推薦官吏的權力,權限凌駕於內閣和六部之上。各地的奏章由軍機處票籤後呈請皇帝批示。皇帝的諭旨,凡屬機要,都由軍機處草擬,稱爲“密諭”,經由軍機處通過兵部送達地方的督撫,稱爲“廷寄”,內閣無從過問。至於“文武官特簡”以及西北兩路軍兵換防也要由軍機大臣“進其名單”呈請欽定。軍機處還立有“存記簿”,相當於機要檔案,“凡有旨存記者,皆書於冊而藏之”,“應密存事件,則密封存記”。軍機處奉命經辦一切重大軍政事務,成爲國家的政治中樞。軍機大臣無專職,亦無定員。軍機處不設官署,除了奉命辦事之外,自己不能作出任何決定,也無權對外發出任何指示,即“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其官員互不統屬,皆直隸於皇帝,軍機大臣的罷置也聽命於皇帝,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裏。它的設立是清代統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變革。皇帝通過軍機處,完全控制了全國的軍政大權,實現了“乾綱獨攬”的絕對君權。

軍機處成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被廢止,內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爲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大臣無日不被召見,無日不承命辦事,出沒於宮廷之間。皇帝行動所到的地方,軍機大臣也無不隨從在側。但軍機處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祕書處。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

與內閣關係

雍正年間,自軍機處設立後,內閣地位雖高,但無實權,軍政大權均由軍機處掌握。皇帝的各項重要機密指示,均由軍機大臣起草發出,一般性的中樞文件才通過內閣頒發出去。

軍機處的設置,取代了議政王參與議政的權力和內閣的“票擬批答”的職權,建立“廷寄”制度。此後,皇帝通過軍機處將機密諭旨直接寄給地方督撫,稱爲“廷寄”;各地督撫也將重大問題直送軍機處轉皇帝審批,稱爲“奏摺”,不再像過去經過內閣奏報批答,也無需交議政王大臣會議議決。可見,軍機處的創設,大大削弱了內閣之權,使之成爲一個徒有虛銜,卻不得干預機務的經辦例行公事的機關。隨着許多機密大事、軍國要務都由軍機處辦理,“內閣宰輔,名存而已”。

與明朝制度比較

編輯明朝內閣最初和清朝的軍機處類似,是輔佐永樂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是一個純粹的祕書機構。但是隨着後來的皇帝的精力和能力下降,內閣逐漸有了一定的決策權,可以決定國家政務的,明朝的內閣首輔在某種程度上是行使相權的,比如著名的張居正。而清朝的軍機處則純粹是一個祕書機構,軍機大臣只是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決策,決策權都在皇帝。但是制度是一方面,關鍵在於清朝皇帝獨裁,軍機處始終是皇帝的祕書機構。而明朝內閣逐漸擺脫了純粹的祕書機構,擁有了一定的行政權力,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和朱棣那麼勤政,內閣的權力就小多了。

明代的內閣大學士以六部尚書和曾任經筵講官的來兼任,他們的地位不算高。但內閣還算是國家的正式官署,成員是有品級的國家官員,其任免是有規章制度的。軍機處最初在編制上只是一個臨時機構,而非一個正式機構,其成員無品級,組成完全由皇帝任意安排。內閣大學士,還可以勉強稱爲國家大臣,而軍機大臣則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祕書。隨着後來的發展,成爲事實上的正式機構。

明代還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來當宰相,宰相的職權由皇帝所兼。只是宰相做錯了,須負責。皇帝做錯了,可以不負責。除這一區別以外,明代制度還是和過去大體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這一限度。唐宋諸代的詔敕,宰相一定要蓋章,沒有宰相的章,就不成爲詔書。清代行政反而成了私下的祕密,自然比尚有制度可循的內閣制又大大進了一步。

 建築

北京紫禁城乾清門西側內右門以西,坐北向南的廬房面闊十二間,進深兩間,自東向西分別爲:侍衛值宿房(東四間)、軍機處大臣值房(中四間)、內務府大臣辦事處(西四間)。後來東四間的原侍衛值宿房內設有“清代軍機處史料展”,中四間的軍機處大臣值房爲原狀陳列。對面周廬五間則是軍機章京值房,其東側還有一座井亭。

2014年12月1日起,“清代軍機處史料展”暫停開放。2015年,經改陳後恢復開放。恢復開放後,展覽仍設在原址,取消原狀陳列,全部改爲“清代軍機處史料展”。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