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在秦朝結婚只看身高,不看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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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行爲由最初的亂婚無度進化到今天的一夫一婦制,反應人類生存文化的巨大進步。 那麼古代結婚都很早嗎?傳說在秦朝結婚只看身高,不看年齡是真的嗎?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先秦:三十而娶,二十而嫁

先秦,男女青年的法定結婚年齡在三十歲和二十歲。

傳說,舜三十歲娶了堯的女兒娥皇女英,禹也是在三十歲時候才娶了塗山氏女嬌,兩位先王纔開始成家生子,成了晚婚的一段典故。

但據說,這只是禮法上的理想狀態,如果在當時,女子十七歲還沒有嫁出去、男子二十歲還沒娶上老婆,那他們的父母就如同犯了罪,得受到非議和懲罰了。

秦朝:結婚看身高,不看年齡

“男高六尺五寸以上舉行冠禮,行冠禮後方可結婚,女高六尺二寸以上,成年後許嫁。”意思是說,在古代秦朝男子得長到150.15cm,行過成人禮後,纔可以娶上老婆,生孩子;而女子得長到143.22cm成年後,纔可以嫁人。

爲什麼在秦朝結婚只看身高,不看年齡?

這樣算來,當時秦朝的年齡規定,女子基本爲十四五歲結婚,男子差不多爲十五六歲方可結婚。

秦朝的這一結婚規定,在歷史的長河中顯得尤爲“高調”:能不能結婚,完全取決於身高,跟年齡沒有多大的關係。

值得一提的是,秦朝也有婚姻登記制度,男女兩人結婚必須去官府做好婚姻登記,纔算是有效的婚姻。

法律答問》曾這樣描述道:“有女子甲爲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當論不當?已官,當論;未官,不當論。”說的就是,如果沒達到男女的結婚條件,但是官府登記通過了,在秦國也會被承認是合法的婚姻,反之,如果男女結婚沒有到官府部門登記,那兩人的婚姻是無效的,不被國家承認。

由此可見,秦朝在結婚的法律意識上,已經是尤爲明顯了。

兩漢:沒有最小,只有更小

《漢書·惠帝紀》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增加五倍的稅收。說的就是在漢朝初年,漢高祖劉邦爲了恢復人口,推行出法律規定,女子年滿15歲必須嫁人,否則會增加賦稅,這也是爲什麼西漢剛剛建立,人口迅速增加的原因之一。

在漢代,無論是皇室還是民間,這一結婚規定人人都得遵守,早婚在漢代已經是非常普遍了。

漢文帝劉恆也是早早便結婚了,15歲便生下了漢景帝,兩人年紀只相差14歲。更爲誇張的是,《漢書·上官皇后傳》這樣說:“詔召安女入爲婕妤……月餘,遂立爲皇后,年甫六歲。”一句話道出了,上官皇后年僅6歲就與漢昭帝結婚,被封爲高貴的皇后。

因此漢代的早婚習俗直接影響了後世,自漢代後,歷朝歷代多數奉行早婚。

三國兩晉南北朝:十三當爹,三十當爺

公元前428年,拓跋晃(北魏景穆帝)出生,沒過多久,他的兒子拓跋浚也來到了人世,不久後兒子又生了孫子拓跋弘,然後這個時候,拓跋晃的隔輩曾孫拓跋宏也出生了......

拓跋晃在24歲的時候,因病離開了人世。但在他死後,後人爲他算了一下,假如拓跋晃一直在世,那麼他13歲當爹,27歲當爺爺,40歲當太爺爺,到56歲左右就已是五代同堂了。

可見,古代的北魏人都喜歡早早把婚結了。

隋唐:豆蔻年華嫁正好,十五老大娶更佳

貞觀元年二月,唐朝第一次頒佈了法律規定男女結婚年齡,“詔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無夫家者,州縣以禮聘娶”,指的是男子二十歲,女子十五歲爲結婚年齡的上限,如若,男女已到年齡,還未婚未嫁,那官府就要爲民服務,幫助他們尋找結婚對象了。

到了唐太宗統治時期,太宗在民間下令:“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聽婚嫁。”即男十五歲,女十三歲爲結婚年齡下限,使得唐代男女的結婚年齡更加地小了。

詩人杜牧在《贈別》中道出唐代男女婚配年紀,“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雖寫的是青樓女子,卻也反映出了,女子十三歲是最美好的年紀,適合婚嫁男子成家立業。

還有“十四爲君婦,羞顏未嘗開”,詩人李白的這兩句話,明確告訴後人,隋唐女子十四歲就已爲人夫婦了,隋朝獨孤皇后也是在十四歲嫁給了隋文帝楊堅,伴隨隋文帝開創隋朝,治理後宮,被後人評爲一個妥妥的“優秀女政治家”。

兩宋:晚婚之新風尚

爲什麼在秦朝結婚只看身高,不看年齡? 第2張

到了兩宋時期,在結婚年紀上也是一個比較特別的朝代,提倡晚婚晚育新風尚。

宋朝初期,結婚年齡還是沿襲了唐朝開元年間的規定“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並聽婚嫁。”

可沒想到的是,宋朝人並不熱衷於早婚,北宋的名臣司馬光就指出,過於太早結婚存在弊端,建議男子可在十六歲到三十歲、女子可在十四歲到二十歲結婚爲最佳年紀。

於是,晚婚晚育在兩宋之間流行起來。《宋史》中記載了很多的名臣,有不少是在三十歲以上結婚的,更有甚者到了花甲之年(60歲)才成家。

詩人李清照在《金石錄後序》中說:“餘建中辛巳,始歸趙氏。”寫出了自己的結婚年紀,結婚時已經虛歲十八歲了,這要是放在唐漢時期,不是被增加賦稅,想必也已經被官府強制分配了。

據統計,兩宋男女的平均結婚年齡已經推遲到了十七八歲,雖然在如今看來,還是屬於早婚,但是相對於古代普遍早婚的現象,可以說,宋朝已經開闢了晚婚晚育的新風尚。

明清: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規定男子結婚年齡爲男子十六,女子十四,明朝第六個皇帝明英宗就是十六歲結的婚,還在紫禁城的坤寧宮辦了一場風光隆重的婚禮,引得不少後世皇帝的羨慕。

清朝早期,皇帝后妃的結婚年紀也多數在十六歲和十四歲,家喻戶曉的孝莊皇后十三歲便嫁給了皇太極,孝莊之子順治帝也是十四歲迎娶了自己的表妹。

所以說,明清男女結婚多數在十四歲至十六歲之間。

古代人多數奉行早婚,最早的朝代要數兩漢時期了,究竟是何原因導致此番現象?

可以歸結爲兩點:一是古代經濟水平和醫療條件的制約,人均壽命都比較短,一般三四十歲就死了,還有就是古代瘟疫,一場瘟疫便可奪走無數人性命,連皇室都無法避免,更別說是平民老百姓了。

但縱向看,並非所有的朝代都是早婚的,先秦時期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到漢唐又降爲十五十三,至明清又稍有提高至十六十四,大體呈一個反向的J型曲線分佈,而並非很多人印象中古代人早早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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